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注销宁夏众邦拍卖行的批复
【日期】:2019-09-12 15:59:44
【来源】:宁夏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宁商发〔2019〕96号
宁夏众邦拍卖行:
按照《拍卖管理办法》《拍卖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拍卖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商建发〔2011〕71号)规定,宁夏众邦拍卖行因长期没有业务,已完成资产清算、社会保险、工商注销工作,经研究,从发文之日起同意注销宁夏众邦拍卖行,停止相关业务运营,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6400291100002006)注销收回。
特此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