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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五市人民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石油成品油流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强和完善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取消原油销售、原油仓储、成品油批发和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审批取消后,自治区商务厅将不再受理企业提出的上述经营资格申请,不再受理上述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现有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

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注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二、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

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并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审批下放后,自治区商务厅将不再受理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企业零售经营网点规划确认及经营资格申请,不再受理零售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遗失补办和注销申请。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不断不乱,下放工作留出移交过渡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630日期间零售审批管理工作仍按原程序由商务厅办理。202071日起由地市级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市场准入。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实施许可管理。在我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应当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负总责,严把市场准入关。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向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执行部门递交申请,其零售网点应符合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取得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执行部门核发的规划确认文件;建设、施工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依法通过审查和验收;经营设施近 3 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申请主体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当地《成品油零售行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要深入研究当地收入、人口增长、汽车保有量、城镇化发展水平等变化趋势,兼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当地成品油市场消费需求及企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则,进一步健全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制订和调整应当依法公开。

(三)优化行政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材料,完善并公开审批实施细则和服务指南,加快推进网上审批,适时推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电子证书。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条件,增设办理环节,坚持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和审批进度查询渠道。许可结果应向社会公示,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明确成品油零售网点改(扩)建、租赁经营、特许经营及企业停歇业等管理规范。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简化对原址改建和符合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零售网点的审批服务。

(四)完善退出机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书格式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满,继续符合许可条件的,可根据企业申请换发新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撤销、注销。已变更、注销或到期的经营资格证书应交回发证机关。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买卖、出租、转借、质押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颁发给租赁经营和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书,有效期不应超过合同终止日期。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可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书。

三、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一)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指导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健全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帐制度,建立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反恐、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质量计量等专业培训;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等统计信息。

(二)强化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石油成品油流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石油成品油流通安全管理。

(三)完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部门通报、举报投诉处理等制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油品质量达标情况等纳入信用管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四)加强日常管理。审批取消、下放后,自治区商务厅将继续按照“三定方案”,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年度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反恐防范、消防气象、应急管理、水域监管、质量计量、市场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报相关部门,提请其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各市要加强属地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职监管;要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企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关切;要积极组织开展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培训,加强部门间协作交流,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改革后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6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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