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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我区实现网络零售额2.98亿元

  发布时间:2020-05-09

    据监测,2020年“五一”期间,我区实现网络零售额2.98亿元。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实现2.25亿元,在整体网络零售额中占比75.49%;以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为代表的服务型电商共实现服务型网络零售额0.73亿元,出行人次比清明小长假增加2.8倍。总体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在线餐饮、在线旅游率先恢复,服务型网商整体复工率达到95.37%

五一期间,我区各市抓住机遇,推出针对性扶持政策,全区住宿、餐饮、旅游业有序复工,截至目前,我区服务型网商整体复工率达到95.37%,除视频游戏、在线教育等复工率近100%外,在线餐饮、在线旅游、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型主要行业迎来新一波复工热潮,线上复工率分别为93.85%、90.41%、84.13%、73.52%。

表1:我区服务型主要行业网商复工率及“五一”期间主要服务行业网络零售额

二、农村电商在促进服务型消费复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一”期间,出于安全防疫考虑,跨省、长途与出境均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农村电商在促进服务型消费复苏中扮演了重要作用。在政府鼓励、消费刺激下,乡村旅游、农家乐现场采买等发展潜力进一步释放,带动我区农村服务业共实现网络零售额0.28亿元,其中:在线餐饮、在线旅游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0.16、0.09亿元。

表2:我区“五一”期间农村服务型主要行业网络零售额(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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