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5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盐池县作为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激励县,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5日。
联系方式:宁夏商务厅:0951-59607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3月2日
发布时间:2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