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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08  

宁商复字〔2020〕18号
马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家政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业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各类家庭服务有关的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家政服务需求随之不断增长,产业发展前景向好。我厅始终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脱贫致富的有效抓手,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一、我区家政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
宁夏现有家政服务企业约1600余家,银川市占55%。其中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586家、搬家公司155家、月嫂保姆服务公司46家、开锁公司108家、干洗店246家、家电及家庭水暖电维修公司222家、老年人活动中心39家。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55000人,主要由城镇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和农村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生态移民、复转军人、创业者和毕业学生等组成。人均月平均收入3500元左右,女性人员所占比重约为85%左右,行业企业年营业收入约为2.60亿元,利润总额约为6000万元左右。目前,家政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已基本涵盖广大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服务内容由10多项发展到200多项。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推动行业立法建设。为从立法层面加强行业规范化发展,我厅经过近两年的调研,推动自治区人大于2011年底正式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并于次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使宁夏成为国内第一批对家庭服务业立法的省区之一。多次被商务部主管司局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介绍,兄弟省区先后来我区借鉴学习立法经验。《条例》的出台对规范我区家庭服务业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服务业各方的权益,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推进行业健康发展。针对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一些突出问题,2017年,我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从2018年起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重点鼓励引导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开展评星定级、对家政企业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进行补贴、支持家政行业协会做好调解、培训、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多项工作,推动家政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我厅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40条实施措施,着力促进我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展。
(三)加强行业培训引领。2011年起,自治区政府将家政服务培训计划列入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培训2500名家政服务人员,主要培训方向为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和保洁员等。累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000余人次,培训就业率在70%以上。每年年初,我厅都把实施民生计划列为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实施。2016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发挥家政服务业在脱贫攻坚、巩固扶贫成果方面的作用,按照商务部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工作。2018—2020年分别完成和计划开展家政扶贫培训800、1200和1500人次。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把培训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及扶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已建立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发布培训人员信息,举办家政服务员供需推介会,有效对接供求,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统一。
三、关于建设培训基地的建议
(一)建设家政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在推进家政行业发展进程中,各重点协会、培训机构等都不同程度建设了相关专业的培训基地。今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方案》中,即明确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由自治区妇联和发改委牵头建立宁夏巾帼家政实训基地,对被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力度。自治区民政厅依托自治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护理队伍培训,截至2019年,培训养老机构护理员2400余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将达75%以上。
(二)利用职业院校现有力量,开展高校合作共建。《推进方案》提出,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在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引导下,目前全区有2所学校开设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5所开设健康养老、老年护理专业,3所开设中医康复保健专业,学校均建立了专业实训基地。自治区民政厅依托宁夏医科大学、宁夏技术学院和市、县职业院校,重点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宁夏新商务、宁夏青松、宁夏起航和宁夏军宏等4所技工学校,开设护理、家政服务专业。通过技工学校,积极与家政企业对接,大力开展校企合作。
(三)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按照目前对家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新上岗服务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在岗人员每2年不得少于1次“回炉”培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以工代训、直补个人培训方式,依托各类培训资源,将家政服务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自治区民政厅自2013年以来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补贴范围,对技能鉴定合格的护理员发放资格证。自治区教育厅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区内外多家福利院、敬老院、社区老年中心等机构,共同建设社区居家养老康复服务店,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人才需求标准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同各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方案》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依托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机构完善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居家上门许可证”,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感谢您对家政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9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0951-59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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