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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昭媛等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宁商党发〔2020〕3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经2020年6月2日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刘昭媛同志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金雪骏同志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马兵海同志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聘期从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聘任期限为3年。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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