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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期,按照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机党函〔2023〕4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商贸系统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联系人:赵蓉,联系电话:0951-5960713,电子邮箱:htzr1029@sina.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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