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3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展销会”)将于2023年7月份在上海市举办。宁夏作为与上海市签署框架协议合作的西部省区,本次展销会受邀参展。为做好参展组织和推介工作,支持我区特色产品进入上海市场,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遴选符合展销会相关要求的特色商品的种养殖、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展示展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销会概况
展销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以“深化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分线下、线上,分区展示展销三个部分,设置对口工作成果展示区、对口地区特色主题展示区、专业洽谈区、主题推介活动区、特色商品体验区、展演活动区、餐饮体验区、数字直播区等8个展区,展览面积19218平方米。展销会期间将举办集中展示展销、推介和对接对口地区及兄弟省区产品等系列活动,搭建兄弟省区市特色产品在沪销售网络平台。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3日,布展时间:7月17日至19日。
地点:上海市展览中心全馆(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000号)。
三、参展事项
(一)参展企业及产品遴选条件。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荐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在助力宁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具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机制;在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等方面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企业优先;参展企业的产品应是宁夏特色商品,地理标志产品优先(包括特色农副产品、民族工艺品等,冷冻及冷藏商品不参展)。企业需具备符合市场准入的各种资质,产品需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经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审核后,推荐给展销会承办方。
(二)参展相关费用。主办方将为符合参展条件并入选的企业承担展位费、布展费、在上海市内指定仓储费用(每个参展企业不超过4个立方)及展品到展馆的物流费用、在展馆洽谈销售的费用,参展企业差旅费和参展商品到上海指定地点仓储的物流费用自理。
(三)高温防暑降温及疫情防控要求。本届展销会举办时间为高温季节,为保证展销会的有序安全进行,每个参展企业报名赴沪参展工作人员限两位(企业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赴沪参展人员须做好自我防暑降温保护,并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宣传及数据统计工作。为做好商品推广宣传工作,请参展企业提供宣传资料(包括视频、影像等);展销会期间及展销会结束后,请各企业做好成交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展销会是2018年以来上海市对口帮扶及对口合作工作的重要活动,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做好参展企业及产品的遴选、联农带农机制及展销会后续跟踪事宜。
(二)紧扣协作目标。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围绕东西部协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利用上海大市场、大平台、大流通优势,依托展销会平台,帮助本地特色商品找到销路、企业打开市场,通过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参展,切实助力东西部协作成果。
(三)严格时间节点。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企业遴选工作,于6月16日前将推荐参展企业名单报送至我厅,联系人:贸易促进处 王树宾 联系电话:0951-5960717 电子邮箱:397307327@qq.com。
附件:第六届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企业推荐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