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8
近日,自治区口岸办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署办岸函〔2019〕5号)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调银川航空口岸、银川综合保税区、国际快件中心、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境种养(种牛)隔离场、银川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等7家服务场站,梳理公示了2021年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并在社会重要媒体和自治区商务厅网站进行了公示。较2020年相比,本年度增加了收费企业公示数量、公示范围、收费项目及内容,进一步明晰了市场规则,增强了口岸服务市场竞争,让我区进出口企业能够享受更加快捷、便利、实惠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