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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味年货·一县一品”特色年货推介暨产销对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部署,全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行动,大力开展“2024宁夏网上年货节”活动(以下简称网上年货节),全力繁荣元旦春节消费市场,力促全区消费实现“开门红”目标。为进一步深化网上年货节成效,广泛聚集全区消费促进资源,服务支持各地消费促进工作,营造浓厚的节日消费氛围,现就网上年货节“宁味年货·一县一品”特色年货推介暨产销对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区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对五市特色产业、年俗特产、消费业态等进行采风宣传、集中推介;组织区内外头部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购商开展产销对接,搭建线上线下消费市场供应渠道,促进各地特色产品销售;组织指导重点市县开展年货大集展销会、年货节促销活动,联动各地直播电商企业、电商基地开展宁夏年货专场直播带货活动,优选各地优质好物、特色产品展示推广、宣传引流。

自治区商务厅将于1月底至2月5日,组织业务团队、媒体人员及相关企业采购商,赴各地实地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推介对接会安排如下:石嘴山市专场(1月29日上午,地点石嘴山市商务局)、吴忠市专场(1月30下午,地点盐池县狮城宁好电商基地)、中卫市专场(1月31日下午,地点中卫市商务局)、固原市专场(2月1日上午,地点固原市商务局)、银川市专场(2月2日下午,地点银川市阅彩城)。

二、活动参与单位

(一)区内外媒体: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陕西发布、咸阳广播电视台、甘肃发布、平凉日报、包头发布、西宁交通文艺广播,新华网、人民网、宁夏新闻网、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今日头条。

(二)企业采购商:宁夏邮政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顺丰速运(宁夏)有限公司、美团、阿里巴巴本地生活。

(三)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推介会活动安排

(一)由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各县(区)推介本地特色宣传对象、内容,重点突出年货产品、优势产业,配合开展视频拍摄、宣传采风、行程协调、产销对接等工作。

(二)专场推介会由各县(区)进行“一县一品”年货推介(采取视频、PPT等多媒体方式),推介产品至少3种以上,其中非遗文创产品推介突出地域特征、历史传承、文化内涵等特点,特色年货产品推介突出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地方特色及市场销售规模。

(三)推介会设置媒体采访、产销对接环节,涉及各地网上年货节活动组织、特色产品等情况,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就媒体及采购商有关活动予以介绍解答、对接跟进。

(四)县区推介宣传视频、多媒体资料,请提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NXWSNHJ@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推介活动,加强与组委会工作协调对接,周密做好本地活动落地实施。为强化活动组织,请(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对接落实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报送至组委会(联系人:滕飞 0951-5960724)。

(二)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监督指导工作落实到活动组织全流程,认真排查本地活动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点,针对活动重点场所、敏感领域、关键节点做好风险管控,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确保活动成效各地要加强本次网上年货节推介活动的组织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借助活动积极展示推介优势企业产品形象,借势推广宁夏特色品牌。要充分利用本次媒体采风机会提升本地网上年货节活动线上流量加持和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年货节期间活动典型经验及取得成效,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

联 系 人:滕飞  王亮联系电话:0951-5960724

电子邮箱:dsc1802@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400-103-22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1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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