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4
宁商发〔2020〕44号
各市、县(区)商务、宣传、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烟草、药监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9〕696号),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健全便民商业设施,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居民生活品质,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
(一)拓展便利店发展空间。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在老旧小区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建设力度,补齐便民消费短板。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针对不同规模等级城镇提出基本公共服务配置要求,优化便民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扩展,便利城乡消费。(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增加门店网点资源。推动体育场馆、公园、景区、科技园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门店资源,提升公共服务场所的消费便利化度。鼓励各地将旧厂房、旧仓库、社区用房等闲置房产、土地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发展连锁便利店。有条件的县(区)可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审批备案流程
(三)简化证照办理。对我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照后减后减证和“准入不准营”问题。压减品牌连锁便利店审批流程和材料,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的运用。(各市、县(区)市场监管、相关许可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鼓励各市县探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新申请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许可,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可以当面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加快推动网上办理许可流程,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进一步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五)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区内连锁便利店有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配备经过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均可自愿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依职责办理许可事项时应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强事后监管,保障药品安全。(各市、县(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六)优化烟草经营审批程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及“我的宁夏”,实现全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网上办、掌上办”,推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简化申请材料,对经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认证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人,系统能够自动读取其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的,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对连锁便利店多店到现场(政务大厅)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重复性申请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供一次。提高办证效率,对规模较大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时限“5日办结率”应达到100%。缩短入网访销配送期限,提高服务质量,为连锁便利店卷烟经营提供便利条件,自领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现首次订货,在订货后最近的送货周期安排送货。(各市、县(区)烟草专卖局负责)
三、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连锁便利店搭载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严格落实具备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点备案”制度。鼓励各地在连锁便利店设置可以办理缴纳供水、燃气、供暖等业务的政务服务终端设备和系统,提高居民办理便利度。鼓励各地连锁便利店与公安部门合作,结合各地实际增加城市报警服务功能。推动连锁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夜间商品种类,优化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各市、县(区)宣传、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降本增效。继续落实好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全面实现“一户一表”。加强公用事业等领域价格监管,重点检查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行为,监督供电企业、转供电主体及时落实国家优惠减免政策。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加大绿色产品采购,扩大绿色产品销售,减少过度包装。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行节能设备改造,开展垃圾分类,推动绿色循环消费发展。(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执法检查。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对我区连锁便利店企业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同时不改变经营项目的,不实施进行现场检查,当时当场办理许可手续。对连锁便利店企业日常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四、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十)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我区连锁便利店企业做好商标品牌的培育,指导做好服务类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运用,强化对有知名度的连锁便利店商标品牌的行政执法保护,打造优质品牌便利店。鼓励重点景区、旅游休闲度假区、主题公园、文化公园等建设文化主题便利店;鼓励大型文化演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博物馆、图书馆等发展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创产品+便利店”模式。(各市、县(区)宣传、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支持连锁便利店企业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鼓励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门店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线上线下服务,鼓励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通过自建线上系统、会员体系,或加强与电商、配送等平台企业合作,大力推进连锁便利店020模式,开展全渠道经营,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到家、社区团购等服务。鼓励通过远程视频等信息技术,加强对连锁门店尤其是加盟店的统一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各市、县(区)商务部门负责)
(十二)优化商品供给。鼓励中小食品加工企业通过租赁标准厂房方式进行生产,为连锁便利店提供食品加工和配送服务。支持葡萄酒、枸杞、粮油加工、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鼓励制造企业生产适合便利店销售的小包装、小容量商品,丰富商品种类,满足品牌连锁便利店商品供给。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满足居民就近购菜等需求。(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励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推广应用。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等开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提高配送效率。推进全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各市进一步提升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水平,重点围绕区内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冷链物流项目,完善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各节点的服务功能。(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重要意义,按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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