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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宁商发〔2023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关于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

“夜经济”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消费、增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要依托,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使命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总结深化《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取得的实践成果,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区“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整体系统统筹

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对自治区全域“夜经济”进行整体系统统筹。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要不断对标对表、对优对需补短板强长项,共同促进全域“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在各自领域、地域向着共同方向主动作为、守正创新,针对相关要求、诉求和需求研究出台有效措施,让宁夏的“夜经济”更加有表有里、有质有量;要加强从整体角度谋划布局、施策立项,不断增加联动性、协同性,不断增加宁夏“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亮点,不断探索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有效实现路径。各市、县(区)既要谋好一域又要主动顾及全域,联动相关市、县 (区),既各美其美又美美与共,相互引流、互相点亮,让宁夏“夜经济”形成一个更加完美的整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拓展丰富业态

与时俱进,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推动拓展丰富宁夏“夜经济”业态。既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也积极发挥有为政府作用。不断深入研究本地居民和国内外商旅人员的不同喜好需求,推动调整增设相适宜的夜间消费场景,以及更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域人群的多样化需求。包括:鼓励支持增设适销对路的不同口味餐饮、不同品味文娱、不同人群商圈,增设满足新需求的夜间读书学习、教育培训、创业沙龙、商旅活动、文化展演、康养健身等场所;推动完善提升夜间体育文化教育消费和医疗康养服务供给水平,统筹建设健身步道,推动城市公园、体育公园、体育馆、体育广场等增进夜间休闲运动健身服务,支持各地引进重大体育赛事,举办电子竞技体育赛事,激活夜间体育健身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 (区)夜间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支持探索增设24小时书店、阅读自习空间;鼓励开展剧院演出、文化书画展、读书角、时尚演出秀、灯光秀、实景演出、电竞电玩等夜间娱乐项目,丰富夜间文娱活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夜间诊疗、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夜间急诊服务水平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品质品牌

倡导品质为先、品牌为要,努力在打造有品质、叫的响的品牌上下功夫。强化对宁夏“夜经济”品质品牌的要求,并积极探索有效路径方法。鼓励探索构建宁夏全域“夜经济”品质品牌联盟,带头坚守品质、打造品牌,组织学习借鉴区外乃至国外优秀“夜经济”相关提升品质品牌美誉度案例,结合宁夏实际加以运用,汇集众力塑造高品质的“夜宁夏潮生活”主品牌和各具特色的名品名店名街名城;鼓励探索组织评选推介“夜间经济”示范商家、口碑门店、精品旅游路线和特色活动,不断精心设计打造、倾情宣传推广高品质“夜经济”消费、体验场景线路,逐步串珠成链、连点成面,形成愈加美好的黄河流域“塞上江南”夜明珠;鼓励支持中华老字号、宁夏老字号、非遗文创产品、特色网红店等在夜间消费功能区设点开店,持续推广宁夏味道餐饮体验店、宁夏全羊宴必吃金牌店、宁夏头牌菜、宁夏好食材等餐饮名店名品,提升夜食街区品质品味;鼓励支持增加夜间文化旅游、艺术展演品牌产品供给,推动我区“村 BA”“村超”成为全国性知名赛事品牌。鼓励支持引进全国性名品名店落户宁夏,丰富提升宁夏“夜经济”品质品牌的影响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融合人文自然

积极探索增进宁夏“夜经济”在体验文化、亲近自然方面的价值呈现,加大力度组织开展相关研讨交流、推进相关实践探索,努力使之成为更为持久、更具魅力的宁夏“夜经济”特色名片。鼓励支持进一步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区域特色文化,将黄河、贺兰山、六盘山、沙漠、星空、长城遗址等人文自然,融入到宁夏“夜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让更多的人体验感知舒享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亲善融和之美;鼓励支持打造具有人文底蕴、崇尚自然生态的“夜经济”场景,鼓励融合地域特色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风味美食等元素,打造独具宁夏地域文化魅力的产品;鼓励探索融合红色文化革命精神、绿色生态文明等的“夜经济”形态内容,支持开发观星营地,开展生态露营、星空拍摄、天文观测、星空朗读等亲近自然的文旅活动,不断提升“星星的故乡”等品牌的美誉度、影响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注入开放风尚

围绕促进宁夏“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注入开放风尚,不断增加新动力、增添新魅力。以更加自信开放的心态,在“夜经济”中注入多元文化与时尚风韵,统筹提供相宜的时空环境。持续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球葡萄酒旅游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对话沟通,用好中国 (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开放平台,举办贺兰山葡萄酒之夜音乐会,促进国际友好交流合作。结合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在对外平台制作播放宁夏夜间文旅宣传片等,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游客前来旅游体验。实施黄河“几字弯”文旅区域合作计划,吸引八方宾客“来宁夏,给心灵放个假”。加强闽宁文旅协作,持续开展“八闽亲人宁夏游”“鹭岛心闽宁情——百团万人游宁夏”等福建籍游客优惠活动,深化中卫沙坡头与厦门沙坡尾“有头有尾”文旅品牌合作。组织开展“星星的故乡——宁夏沙坡头金蛙国际艺术节”等文化交流系列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协同产业发展

做好“夜经济+产业”文章,积极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24小时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撑,为相关创新链人才链提供所需的全天候服务,为相关产品提供良好的夜以继日的消费场景。鼓励支持协同“六新六特六优”等产业发展,做好相关生产与生活服务。包括: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就近打造“深夜食堂”、组织提供“深夜通勤”服务。结合农业产业,依托葡萄酒庄、枸杞观光园、蔬菜基地、牛奶工厂、休闲牧场等重点产业主体,开发时令假日夜游项目等。(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七、进一步促进城乡联动

积极探索城与乡在“夜经济”上的联动方式,让城乡更好相互点亮、相互带动。鼓励支持组织优质“三农”产品与城市“夜经济”商圈商户的供销对接,创新开设“助农夜市”增进与城市消费者联动,实现多赢。鼓励支持城乡帮扶点亮乡村“夜经济”,推动相关品牌下沉,结合人文自然,设计开发相宜的乡村文体、休闲、旅游、餐饮、住宿、集市等方面的“夜经济”产品项目,让乡村夜晚更美好;打造 “十大乡村特色集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村、赶大集、感受烟火气,引导形成白天赶大集、晚上逛夜市的新时尚。探索城乡互动联手举办音乐节、帐篷节、露营节、民俗文化节、体育赛事等活动,引领入乡消费体验新时尚;探索开通“城乡夜游联动直通车”,让城乡更好相互走近、互相体验、互相引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八、进一步助力创业就业

把提供更多创业就业机会场景,逐步作为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努力在降低创业成本、提供就业机会上下真功、予真情。助力创业就业是“夜经济”的活力所在、价值所在,也是扩消费的源泉所在。鼓励商圈、大型商业综合体在一定时空、点位降低租金或免费提供给相关创业就业者,鼓励支持诚信经营练摊创业就业,从练摊体味人生、开启人生,让“夜经济”为更多有需要的人点亮人生;积极探索整合夜晚有关资源免费提供给为相关人群开办创业就业培训、为带动城乡青年高质量就业举办各类招聘服务活动,让度一些时空、成就一份美好,携手打造有温度、有情怀、有未来的“夜经济”。积极探索在合适街区、夜市、商业综合体等设立免费表演点位,按时段规范有序提供给相合适的艺术类未就业毕业生,以其良好表演获得观众自愿付费捐助,并视情由组织者提供一定基础报酬,助力拓展素质走好艺术表演之路,也由此增加“夜经济”的文化艺术氛围。鼓励支持针对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就业创业群体推出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进一步组织拓展“后备箱夜市”、灵活移动摊点等增创业促就业的好办法好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九、进一步增进绿色低碳

要让“夜经济”亮丽起来、活跃起来,就更要注意走绿色低碳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各有关方面都要想办法谋措施,自觉加强做好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工作。积极探索统筹规范夜间灯光亮化的时序、强度,鼓励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支持能用尽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探索引导“夜经济”绿色低碳的经营思路与消费理念,鼓励支持绿色低碳的消费倡导、技术应用和场景打造,进一步宣传倡导“光盘行动”、健康文明用餐,进一步推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冬夏温控管理,进一步引导引智结合资源禀赋、日月星辰设计打造近“零碳”体验场景项目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进一步延伸公共服务

良好的公共服务,是促进“夜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角度,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有关公共服务向“夜经济”时段延伸和提质增量。包括:适当延长相关路线的公共交通服务,探索开展相关夜间通勤车定制服务,完善相关路段通行管制与免费停车引导服务等。安排做好夜间电力、燃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和应急抢险等。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经办部门探索调整线下线上工作时序,结合已进行的相关创新试点,进一步应需调整延长相关区域、相关事项的晚上工作服务时间。(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进一步优化监管保障

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竞争秩序,离不开安全的出行与消费保障,离不开坚持抵制与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及服务。有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相关法规宣传、风险预警和问题抽检,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提升监管保障的水平与质效。在做好有关强化的同时,实事求是针对“夜经济”特点做好相关简化、包容文章。积极探索将有关审批备案适当减材料、减程序、降门槛,相应增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经营主体诚信承诺和人民群众消费点评。加强先提醒告诫再核查处罚,力戒简单一刀切、以罚代管,防止不解决问题还导致新问题产生。鼓励支持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政策、采取措施对遵规守法诚信经营者给予表扬奖励,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宣传好典型、讲述好故事。鼓励支持相关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自律,规范竞争、繁荣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十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由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县(区)联动,探索建立数字化评价体系,把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级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由牵头部门组织召开研讨会、分析会等,不定期会商研究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夜经济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夜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统筹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夜经济”发展中的好探索好做法成效,拜群众为师、拜实际为师,开放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推动宁夏“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相关文件:一图读懂|《关于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

联系电话:0951-59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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