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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支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宁商党发〔2021〕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付毅、陈支俊2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2021222日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支俊任自治区商务厅财务处副处长;

付毅任自治区商务厅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12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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