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7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李明同志任职的通知》(宁组干〔2021〕347号),决定:
李明任自治区商务厅区域经济合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商务厅区域经济合作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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