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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晓莉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宁商党发〔2022〕29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2022330日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晓莉任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友林自治区商务厅财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苏永胜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

孙志鹏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四级主任科员。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晓莉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李友林、苏永胜、孙志鹏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党组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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