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39号)要求,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商务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以“落实办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理实效”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跟踪落实,严格办理质量,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15年,自治区商务厅共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办8件,协办6件)、自治区政协提案34件(主办14件,协办20件),内容涉及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加速电子商务发展、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扩大我区开放合作、支持市县经济发展等相关方面。目前,我厅主办的2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A”类办复15件,“B”类办复7件,均提前回复了建议提案人,并在自治区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及时进行了回复办结,协办的26件建议提案,均在自治区要求的反馈答复主办单位的期限前予以办结,按时答复率、采纳率均达到了100%,有力地推动了众多民生热点、经济发展重点问题的解决。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抓好办理工作。厅党组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职能、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作为政治任务和推进商务工作发展的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年初自治区建议提案工作分解下达之后,厅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承办处室自觉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将办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日程,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推进。二是明确责任。在充分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处室职能和年度工作安排,办公室将提案合理分解到各相关处室,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办结时限及职责分工,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重点抓,业务处室直接负责具体抓落实,办公室协调负责督办抓的工作机制。对于涉及多处室的综合性建议提案,各承办处室能够强化大局意识、协同意识,统筹合力高效做好办理工作。三是建立制度。针对自治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下发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商办发〔2015〕7号),严格规范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目标要求和奖惩落实,将办理情况纳入各承办处室和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之中;各处室建立建议提案办理推进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内容严格推进落实。通过建立制度化工作机制,使厅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二、多措并举,严谨细致开展好办理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办理。在严格按照收文、拟办、承办、督办、答复、审签、反馈等程序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办理方法,将提高办理质量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取得了良好实效。建立了工作对接联系推进机制,处室负责填写《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建议提案办理电话联系记录表》,将建议提案的对接联系、跟踪落实、查询答复等环节,以及登门走访、调研座谈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记录,确保全程对接,全程联系,跟踪推进落实提案。形成了办理工作的全程化管理,做到了有记录、有制度、有措施、有结果、有总结,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厅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对各承办处室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随时掌握各承办责任人的办理动态,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厅办公室按照各承办处室提交的建议提案办理推进计划表,每月月底督办1次,对于办理进度慢的重点进行督促。将征询代表委员是否满意作为工作前置,在正式答复前将拟答复意见提前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不合规范或不满意的答复重新办理,既确保了进度,又保障了质量。三是强化意见反馈。为了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我们坚持加强与代表委员双向互动,充分尊重和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建议,共同研究,共同解决,在办理过程中增进了解、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特别是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都注重将他们建设性意见及时吸收进商务工作的实际之中。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对提案采取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委员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如实向其汇报办理结果,并向他们发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随时做好后续反馈工作。实现了“提”“办”的良性互动和“提得好”与“办得好”的相互促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进商务工作再提高。在办理过程中,为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我们着力在办理工作的“解决率”上下功夫,对提案进行了分类排队,突出办理重点,注重办理实效,采取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重点的“三集中”办理方式,将办理工作成果积极转化到推进商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今年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5件涉及电子商务、7件涉及现代物流业、10件涉及商务民生项目、12件涉及对外经贸合作、9件涉及金融餐饮等服务业、5项涉及优化投资环境和支持园区建设, 各承办处室主动结合业务工作和下基层安排,扎实做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商贸民生、对外经贸和招商引资等建议提案的深入调研,在制定物流、餐饮业等行业“十三五”规划、支持行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时主动听取或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如在今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9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5〕92号)、“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推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11号)、“关于加强口岸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23号)、“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138号)、“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77号)、等文件中就积极采纳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建议提案在推进职能转变、推动商务工作发展,打造 “两优”投资等方面的贡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