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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1  

宁商通〔2017〕129号
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官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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