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内设机构>流通业发展处>处室工作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1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宁安办〔2017〕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同时吸取中卫市腾格里金沙海旅游有限公司“5·3”较大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