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及盐池、同心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商务发展促进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7〕139号),为确保完成2018年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1015”商业生活服务圈项目
(一)城镇社区商业。
1.支持方向。
(1)支持商业零售企业(含连锁超市、便利店、社区直销店)推进“互联网+物流配送+线下实体店”的商业零售模式,改造、提升、拓展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贴近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2)支持企业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围绕社区生活服务业核心内容,创新社区服务新模式,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实现“51015”社区商业生活服务圈大数据共享。开展社区餐饮、家政(养老)、洗染、维修、美发等行业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
(3)优先支持老字号企业、龙头企业、连锁经营等流通现代化企业,优先支持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
(4)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乡镇延伸经营网络,在乡镇设立直营连锁标准超市,并拓展“一店多能”功能,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村(城郊)蔬菜专业合作社合作建立农产品种植基地,并建立分拣中心和配送中心,进行标准化分拣包装,直供村镇、市县超市售卖,实现农产品进城,建设城乡流通网络交易平台等。
(5)支持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洗染洗浴、家电维修等业态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乡镇开店,健全农村生活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生活服务需求。
2.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1)项目应当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在社区具有一定基础条件、发展空间,能够形成辐射一定范围和服务一定数量的居民;社区便利店、服务站、体验店等租期至少在3年以上。
(2)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业零售企业须具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线下实体店”的销售模式;从事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具有“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经营模式。居民服务业(含餐饮、洗染、维修、美容美发、家政养老等)连锁经营企业须具有一定的规模、项目发展规划及2018年工作推进目标。
(3)企业具备向社区(村镇)拓展经营网络的能力;
(4)企业在本市(本区域)同行业中排名前列,诚实经营。
(5)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料真实有效,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6)项目为2017年以来在建、2018年10月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3.支持标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商务项目预算资金计划要求,结合各城镇社区商业发展实际,2018年计划对10个重点城镇社区商业项目按照每个项目50万元给予补助,合计500万元,其中:银川市3个,石嘴山市2个,吴忠市2个,固原市1个,中卫市2个。
(二)特色商业街区。
1.支持方向。按照商务部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有关要求及自治区全域旅游布局和银川都市圈建设实际,2018年重点支持辐射范围大、运营前途好的特色商业街区,在由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具备条件的12条特色商业街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其中:银川市4条,石嘴山市2条,吴忠市2条(含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2条,中卫市2条。
2.特色商业街区须具备的主要条件。
对符合下例条件的特色街区给予补助:
(1)街区总长度在300m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以上);
(2)具有明确管理主体,具备鲜明经营特色,门头设计和装饰要统一、美观;
(3)街区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特色街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总数的60%以上;
(4)街区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制度健全,设置条件良好,配套设施齐全,消费环境安全舒适。
(5)支持辐射范围大、运营效果好的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完善功能。
(6)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支持标准。
根据全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实际,结合各街区投资总额、辐射范围、功能定位等要素,对2018年度12条特色商业街区按照每条100万元给予补助,共计1200万元。
二、家政培训项目
(一)支持方向。
在全区5个地级市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把培训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及扶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开展定向培训,对5个地级市予以资金支持。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按照每培训1人支持1200元标准,主要支持培训机构发生的场租费、授课费、资料费、餐饮培训食材费等。经研究,培训名额:银川市1200人,石嘴山市300人,吴忠市420人,固原市300人,中卫市280人。
三、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奖励资金
(一)支持方向。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全区5个地级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对5个地级市予以资金支持。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参考《2016年家政服务员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结果,银川市200万元,石嘴山市75万元,吴忠市75万元,固原市75万元,中卫市75万元。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通知确定的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筛选、评审和确定项目,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送自治区商务厅备案。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有关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审核、验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对于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符合流通便民惠民要求的商贸建设项目,可视其建设、运营情况给予2-3年的连续扶持。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自治区商务厅不定期对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持方向和标准及时拨付资金,各市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相关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实施主体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年度考审核验收,对本地区商务促进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要严格按规定拨付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下达后,;要督促和规范企业财务核算,不得将财政支持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使用,严禁将财政支持专项资金用于理财、放贷等。要加强对项目支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检查,对利用假项目、假发票、假合同等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收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班艳蓉
联系电话:0951-59607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