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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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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创办于1957年春,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由商务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信誉最佳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被誉为中国外贸的晴雨表风向标为加强和规范广交会宁夏交易团展位管理,充分发挥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引导、促进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和市场拓展,提升我区贸易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办法》共有七章24条,主要内容有:

一、广交会展位类别: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品牌展位交易团推荐、商务部直接分配,一般性展位交易团商务部确认的展位数量、展区分配

二、一般性展位分配遵循原则:

(一)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量化评分,优进劣汰,动态调整。

(二)扶优扶强。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企业、特色行业龙头企业参展;支持符合出口限额、展位使用规范的企业连续参展

(三)注重培育。支持具有出口潜力贫困地区企业参展

三、参展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宁夏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以生产企业名义申请展位的,其工厂应设在宁夏境内。

(二)上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额达到最低出口额标准:生产型企业20万美元、流通型企业40万美元。

(三)申请展区对应的出口商品,应符合相应展区展品范围要求。

四、展位申请和安排

(一)品牌展位由企业自愿申请,交易团向商务部报送推荐材料商务部评审确定展位数量及相应展区

(二)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根据广交会和商务厅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广交会“易捷通”系统申报。

(三)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实施,量化评分内容包如下:

1.出口额

2.行业自律

3.国际通行认证

4.高新技术企业

5.研发创新

6.境内外商标注册

7.品牌荣誉

8.相关(协)会会员单位

9.遵守大会和交易团管理制度

10落实有关政策

五、违规处理

对转让或转租(卖)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被大会通报的,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6届展区的参展资格;被大会检查经交易团确认规的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2届在展区的参展资格;经交易团自查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2届在展区的参展资格。参展企业空置一般性展位的,取消从下届起连续4参展资格全额收取展位费存在倒卖参展证、车辆通行证、参展代表证等行为的,取消其从下届起连续2届参展资格不服从大会和交易团的协调管理,自下届起连续4届不再分配展位。

咨询电话:自治区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0951-5960716

相关链接: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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