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4
9月24日下午,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召开全区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自治区有关单位、全区部分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参加的全区农村商业建设工作专题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商业建设的决策部署,传达商务部全国农村商业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落实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全区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会议听取了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关于辖区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任务分工,结合自身职责提出了推动我区农村商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全区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胡春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农村商业建设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确定了近期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一次大清查,彻底摸清县域商业的“家底”。自治区商务厅将组织对各地县域商业建设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对全区县城、乡镇、村商业设施的数量、覆盖面和基本服务对象数量进行摸底统计,形成“十四五”农村商业建设的工作底数,为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建设、量化考核奠定基础。二是建立自治区农村商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确定各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有序推动全区农村商业建设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和制定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量化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贯彻意见,明确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四是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设立我区农村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2022-2025年连续用于支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农村消费市场拓展、农产品上行、流通业态和模式创新等。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对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双提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