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发〔2018〕171号
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宁夏聚星龙天然气有限公司宁东加油站项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请示》〔宁东管(经)函(2018)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宁夏聚星龙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条件,同意宁夏聚星龙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宁夏聚星龙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二、经营地址:宁夏宁东镇307国道北侧、环湖东路东侧。
三、法定代表人:季瑞娟。
四、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
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码:64012152018。
请你局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及报表。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