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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组织企业参加宁夏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  

各市商务(投促)主管部门,银川、石嘴山经开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宁夏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以下简称《意见》),帮助我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外商投资企业全面了解《意见》内容,把握《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自治区商务厅拟于近期举办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商务部外资司领导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及《外商投资法》。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外汇管理局、宁夏税务局、金融监管局宣讲相关政策。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19日全天
(二)培训地点。
银川香渔弯师傅大饭店四楼多功能厅(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55号)
联系电话:0951-3866666
(三)培训人员。
1.五市商务(投促)主管部门,银川、石嘴山经开区,银川综保区等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各1人。
2.五市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业务人员各1人。
3.宁夏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及工作人员4人。
特邀请商务部外资司领导2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外汇管理局、宁夏税务局、金融监管局等单位领导或专家各1人。
(四)有关要求
1.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银川、石嘴山经开区,银川综保区组织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于12月13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信息传真至自治区商务厅外资处。
2.参训企业名额分配如下:银川市50家,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各10家,固原市2家,银川经开区10家,石嘴山经开区2家,共94家。
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用餐由会议统一安排,银川市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其余四市参训人员安排一晚住宿;参训人员交通费用以及超额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如有变化,将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李雄雄 靳珺珂
电  话:0951-5960744(兼传真)  5960745
手  机:15349517893  17795100720
邮  箱:14678032@qq.com
 
附  件:1.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培训会回执
        2.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培训会议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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