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自治区商务厅会同外汇局、市场监管厅向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成功推送了我区81家企业年报信息。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与外汇局、市场监管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我区外资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多报合一”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培训会,并对年报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就不按时年报、错报、漏报对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说明。三是安排专人为企业提供年报咨询和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是依法对外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将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报或更正,责令企业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