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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3年营商环境提质升级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  

宁商办〔202324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3〕3号)精神,现就2023年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提质升级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力争各专业审批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接尽接”,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对外合作等领域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各部门政务移动服务系统与“我的宁夏”政务 APP应接尽接、应上尽上,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运行处、流通处、建设处、外经处配合)

二、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体系创新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一企一计划”工作机制,向外商投资企业在宁扩大投资和新设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处室:外贸处、外资处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推进跨境贸易数据互联互通,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线上备案制度,全面应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实现跨境电商商品进行快速识别、精细化管理。实行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智慧审签,稳步实施汇总征税,一保多用等政策措施。推进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前申报”模式,开展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加大信用培育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责任处室:外贸处、口岸处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推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运用。探索推进“信易+”应用场景,促进信用良好主体再融资信贷、旅游服务、行政审批等领域获得便利和优惠。(责任处室:财务处、招商引资局、区域合作处按职责分别负责)

请各有关处室充分认识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营商环境提质升级作为推进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指定专人,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海关、贸促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想对策,出实招,求突破,确保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将落地落实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刘思国,联系电话:0951-69827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237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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