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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印发提振消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7

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目标,通过九大重点任务和配套保障措施,构建短期促消费与长期稳增长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全面激发消费潜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聚焦居民增收、消费扩容、服务升级等关键领域,推出务实举措。一是通过稳岗就业、技能培训、困难群体帮扶等措施提升居民收入,夯实消费基础。二是实施购车补贴分档政策,其中20万元及以上补贴不超过6000元;10万-20万元补贴不超过4000元;10万元以下补贴不超过2000元。三是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打造美食文化盛会,创新老幼共托服务,促进健康消费。四是培育新兴业态,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对引进年营业额超200万元品牌首店的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举办首发活动主办方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五是创新消费场景,鼓励商旅文体健融合,对商业主体改造最高补贴50万元。六是坚持“活动+政策”双轮驱动,对举办2届以上、单届投入超20万元的活动给予5万元奖励(每市不超5个,可连续支持3年)。支持各地结合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券,补贴比例不超过成交价的30%。七是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鼓励银川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深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省域试点。八是培育连锁化、品牌化市场主体,对年度新开投资超200万元的连锁品牌门店,按年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九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信用治理体系。

《方案》是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充分体现政策精准性和系统性。一方面,通过就业增收、民生保障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结合汽车等大宗消费补贴释放存量需求;另一方面,以首店经济、消费场景创新挖掘增量潜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城乡消费均衡发展。《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消费结构,稳定市场主体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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