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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是国家层面具有特殊影响力的重点涉外展会,迄今已连续成功举办16届,有效搭建了我国与东盟高层对话、经贸合作和专业交流的重要平台,在密切我国与东盟务实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2020年11月27日-30日,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将在广西南宁隆重举行,主题为“共建‘一带一路’,共兴数字经济”,设立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和服务贸易4大专题,首次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展区,陆海新通道展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推出“云上东博会”开展线上商贸和投资促进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宁夏、广西等陆海新通道协作省区的合作,共享东博会开放平台,深化与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国际产能、科技创新、互联互通、港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社会人文等多领域交流合作,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邀请,根据2020年国内展会参展计划,我区拟组成由自治区领导为团长的代表团参会参展,开展经贸交流等活动。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我区代表团参会参展各项活动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期间,代表团将利用特装展位举办“宁夏优品南宁行”活动,组织我区优势特色企业和产品举行展览展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7日-30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宁夏展团展位:B区1层B1展厅
二、参加范围
1.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商务(经合)部门相关负责人。
2.遴选20家优势特色企业的品牌产品、出口产品参展。
三、相关要求
1.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做好参会参展宣传组织工作,各推荐3家企业参展,参展企业产品要求达到出口国际市场相关资质要求,适宜开拓面向东盟等地国际市场;有意参会的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和企业填报参展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于10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 袁润之,联系电话:0951-5960717 、 17795100586,电子邮箱:1229196878@qq.com。
2.宁夏展团展位共计90平米,特装展费用由自治区商务厅承担,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和企业参会人员费用自理,住宿酒店及企业货品物流不做统一要求,请各自提前做好安排。
3.参展企业须按东博会组委会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附  件:参展单位及人员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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