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更正补报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宁商通〔2020〕81号
宁夏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水平,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下称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补报和更正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报送企业尽快补报
(一)年度报告未报送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及商务备案,但2020年6月30前未报送外商投资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请于2020年7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年度报告。
(二)信息报告未报送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设立或变更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完成后,尽快通过市场监管厅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报送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报告。
二、已报送企业尽快更正
请已报送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于2020年7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严格对照信息报告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核实、更正补报。
(一)企业基本情况不详实。主要问题有:联系电话存在错误、空号、无法接通;企业属性勾选错误;年末从业人数(总计、外籍员工数、大学及以上学历人数)填写错误;本年职工薪酬未填写等。
(二)投资者情况不规范。主要问题有:投资者填写不完整(须填写包含境内及境外的所有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须根据投资者实际情况填写);所有企业均未填写投资者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填写错误(问题尤为突出);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等。
(三)经营情况不确切。主要问题有:所有企业均未填写进出口额;纳税总额填写错误;利润及外方股东享有利润等指标填写错误;资产负债情况填写错误等。
三、法律责任
根据信息报告办法,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要求报送投资信息,且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后未按照信息报告办法要求予以补报或更正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于20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且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故意逃避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在进行信息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
(二)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就所属行业、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企业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重要信息报送错误;
(三)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信息报告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两年内再次违反信息报告办法有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2019年度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补报或更正均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填报(网址:http://lhnb.mofcom.gov.cn/);
(二)各外商投资企业在按要求开展年度报告补报或更正的过程中,如有填报难题或需要帮助,可联系宁夏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于限期内拒不补报或更正补报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治区商务厅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职权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王  茜   0951-5960746
宁夏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李雄雄   15349517893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 手机浏览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