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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宁商发〔2020〕27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全区商务领域的“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活动推选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宁党办〔2020〕13号)和自治区推选办《关于印发〈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疫推选办〔2020〕1号)的要求,现将开展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成立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及推选办公室,负责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
组  长:徐晓平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陈生荣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毕立萍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韩志忠  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
        马志军  自治区商务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杨文辉  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铁永强  自治区商务厅财务处处长
        王金元  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黄吉华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庞子杰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与消费促处处长
        班艳蓉  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处长
        朱  东  自治区商务厅物流促进处处长
        吴国兴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党  成  银川市商务局局长
        郭玉福  石嘴山市商务局局长
        张玉进  吴忠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翟敬军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贵贞  中卫市商务局局长
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推选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毕立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
(一)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尽快成立相应的推选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推选活动,明确任务及要求,切实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厅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宣传工作方案,抽调专人负责,开辟宣传专栏,把宣传融入推选全过程。各市、县(区)同时做好“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宣传工作,边推选、边宣传、边学习,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推模范、人人学模范人人做模范的浓厚氛围。
(三)厅机关党委负责全区商务领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咨询、举报受理、上报汇总等工作。
(四)流通业发展处负责督导指导银川市商务系统评选活动;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督导指导石嘴山市商务系统评选活动;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负责督导指导吴忠市商务系统评选活动;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处负责督导指导固原市商务系统评选活动;物流促进处负责督导指导中卫市商务系统评选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切实增强做好推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层层推选,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时代风尚,推动作风转变,广泛凝聚力量,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舞斗志,营造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决胜战努力奋斗。
(二)广泛动员参与。要坚持重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动员作用、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商务领域的联系服务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选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仓储、运输等默默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贯彻推选活动始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挖掘一些战“疫”一线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多出一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有态度的深入报道,用身边的典型教育、感动、激励身边的人,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热潮。
(四)杜绝形式主义。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确保推选质量的前提下,认真对照《在全区商务领域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 ‘疫’模范”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化繁为简。在受理群众实名推荐时,只需口头或书面提供推选对象基本信息和简要事迹,不得以群众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理由,忽视群众推选意见。推选对象详细信息和整体情况可在审核、考察环节由推选机构补充完善。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开展推选活动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选办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和意见建议。
自治区商务厅推选办电话:0951-5960692
咨询电话:0951-5960692
举报电话:0951-5960691
电子邮箱: nxswjgdw@163.com 
传  真:0951-5044239
 
附  件:全区商务领域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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