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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招标、线上招聘、减免企业社保费…| 宁夏精准施策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7  

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6日下午在银川召开第七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许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刘国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洪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赖伟利,介绍宁夏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下达、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产复工、春耕备耕生产等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就业扶持、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答记者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主任 许宁
努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消费领域相关行业、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扩大优质服务和产品供给,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支持企业开展基于网络平台的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发展网络诊疗、在线教育、线上文娱、智能家居、智慧物流等新兴消费业态,促进消费升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坚定地按照中央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两线作战”,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八项重点工作。
第一个方面,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一是抓紧前期准备。会同各地各部门,抓紧项目开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前开复工率达到80%以上,其余重点项目力争在上半年开工建设。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水电气暖、运输等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力争一季度下达30%以上。三是优化审批服务。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全面推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提高招标效率。
第二个方面,努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一是解决企业困难。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促消费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消费领域相关行业、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运行。二是培育消费热点。抓住疫情过后消费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服务和产品供给,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支持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三是创新商业模式。抓紧研究扶持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基于网络平台的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发展网络诊疗、在线教育、线上文娱智能家居、智慧物流等新兴消费业态,促进消费升级。
第三个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贷支持、财税优惠、降成本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协同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24条”、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8条”等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储备。高度关注疫情对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就业等领域的影响,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向自治区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政策评估储备,完善政策“工具箱”,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政策支撑。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刘国强
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疫情防治工作经历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对医疗卫生单位补充疫情防控急需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及时性奖励,推动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提高薪酬待遇等政策,适当延长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当年公休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稳定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经办服务等方面出台10多个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政策文件,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一,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强对公共就业、人才招聘会等人群聚集活动的审批监管,暂停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开展线上招聘,引导求职者网上求职、微信求职。招聘信息与“我的宁夏”APP、“宁夏12333”APP、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海峡人才网实时对接,多渠道发布。截至目前,在线发布岗位信息27.2万个。二是加强企业用工对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等措施,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通过“点对点”措施,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利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纳入政府补贴类培训范围给予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交通补贴、“铁杆庄稼保”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农民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跨区域转移就业。五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宁东基地管委会及有关市县组织开展春季网络招聘会,向社会发布我区3.75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信息,推动用人单位和高校开展信息对接。截至目前,已有700多家企业提供用工岗位2.4万个。
第二,减免企业社保费,援企稳岗保就业。在继续执行2019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同时,根据人社部等三部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文件精神,拟提请自治区政府研究,顶格执行国家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拟从今年2月起,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5个月;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总计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第三,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政策,保障一线人员权益。人才政策方面:加大对疫情防控参与单位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力度,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中医研究院分别建设疫情防控研究人才小高地,每个小高地给予5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和岗位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上,对医疗卫生等疫情防控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疫情防治工作经历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人事管理方面: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单独核定,对医疗卫生单位补充疫情防控急需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及时性奖励。工资福利方面:除积极推动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提高薪酬待遇等政策,还将对参与疫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适当延长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当年公休假,组织援鄂医疗队员和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疗养休养。
同时,出台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对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期间,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或死亡的,开通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快办快结。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出具体安排,指导企业灵活处理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等问题,加强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减轻稳岗负担。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名义发布《致全区企业家和职工的一封信》,号召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尽快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13项稳定和促进就业措施,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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