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通〔2019〕50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党委宣传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宁夏老字号”认定规范>的通知》(宁商发〔2018〕122号)要求,经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自治区商务厅、党委宣传部等单位和宁夏品牌研究会等行业协会组成认定委员会初审,行业专家组复审,并提交商务厅党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现将第一批21家“宁夏老字号”名单(见附件)公布,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做好后续管理和宣传工作。
附件:第一批认定的21家“宁夏老字号”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