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通〔2019〕35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80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责任单位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安办〔2019〕84号)有关精神,针对商务部门22项任务清单(其中明确负有监管职责部门12项,明确商务厅重点任务10项),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措施(见附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认领任务,按照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金元
电 话:0951-5960713
邮 箱:nxswtltc@126.com
附 件:全区商务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责任清单及工作措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