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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电商工作第二季度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宁商便函〔2019〕69号
永宁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农村电商工作开展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对你县(区)第二季度农村电商工作情况进行例行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进度、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情况、农村产品上行促进措施及成效。
(二)筑梦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历年资金使用情况、筑梦导师团队作用发挥情况、本地中小电商主体培育及优势产品品牌打造情况。
(三)电商扶贫情况。主要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二、督导方式
(一)实地查看。每县(区)实地查看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和1家农村电商企业的运营情况。
(二)座谈交流。座谈交流围绕上述督导内容并突出以下方面:
1.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围绕各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的市场化及可持续运营等情况;
2.农村产品上行方面。重点围绕网上营销方式、目标市场布局和优势品牌打造等有关内容;
3.筑梦计划实施情况。包括执行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措施。
三、日程安排
6月26日下午红寺堡区,6月27日上午海原县,6月27日下午永宁县。
四、工作要求
(一)座谈交流在各单位会议室举行,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局领导、具体业务承办科室参加。
(二)座谈交流须有本土企业代表参加,发言围绕主题,重点介绍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措施及需要我厅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请各地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工作,并在督导工作结束一周内,将座谈交流的书面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商处邮箱。
联 系 人:郭华璋  0951-5960724   17795100668
电子邮箱:404549158@qq.com
 
附  件:督导组成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督导组成员名单
 
朱  健   自治区商务厅电商处副处长
郭华璋   自治区商务厅电商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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