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9〕48号)精神,通过综合评审,拟向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推荐彭阳县、永宁县、原州区、平罗县、海原县等5个县区作为2019年宁夏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
联系方式:
宁夏财政厅:0951-5069429
宁夏商务厅:0951-5960723
宁夏扶贫办:0951-6730062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