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办发〔2018〕7号
厅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要求,制定自治区商务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政务“五公开”
1.贯彻执行《自治区商务厅厅务会议制度》《自治区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协商、调查研究、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列席会议。部门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须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须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办公室、产业安全处牵头,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2.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产业安全处牵头)
3.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行政许可”栏目集中公开)、“两微”平台、“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等平台及时公开综合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产业安全处牵头,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4.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规划财务处负责)
2.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规划财务处牵头)
3.按照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做好项目招标投标、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公示。(规划财务处、运行处、区域合作处等相关责任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4.结合商务工作,突出抓好宁夏空间规划、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放管服”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相关责任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突出做好商务重点领域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督促深入整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执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产业安全处,各处室具体执行落实)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规范处理答复“厅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反映的诉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管好用好政务“两微”新平台。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七、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发挥好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厅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对照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并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有序做好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要点要求,结合处室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