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3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8年我区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各市2017年绿色流通工作总结、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材料、绿色回收典型案例材料报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崔 璇
联系电话:0951-5960714
邮 箱:824884438@qq.com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循环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