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出口企业:
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为5月15日-6月15日,请各企业按照《关于第124届中国进出口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8]29号)的要求,严格按照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信息,对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规定的类别认真选择展区、展品,提交对应展位申请,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报宁夏进出口商会,截止6月15日前没有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安排展位。
联系人:
商务厅外贸处 刘 慧 0951-5960742 17795100658
宁夏进出口商会吴昊楠 0951-8558906 13995389801
附件:关于第124届中国进出口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此件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5有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