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25号)要求,自治区商务厅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自查自改与巡查整改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商场、超市、加油站(批发、零售网点)、物流、餐饮、住宿等领域。
(一)企业层面。
1.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发现的吴忠市盛源达宾馆二楼早茶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等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层面。
1.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吴忠市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吴忠市盛源达宾馆二楼早茶厅整改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集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10日至7月31日)。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组织对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二)集中整治,严格执法(8月1日至8月31日)。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加油站等高危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自治区商务厅联合有关部门从2017年7月下旬起开始对各地开展检查。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三)综合督查,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20日)。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同时,要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2.自治区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开展实地督查,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占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总分10%。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2017年10月1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商务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创新检查方式,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以及互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督导和检查,尤其要把事故高发、多发地区、行业领域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高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