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5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89号)要求,为了解全区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有关情况,请各单位统计本市(含县/市/区)商务(经合)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附件1),以及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联系方式(附件2),于12月7日12:00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梅珠
电 话:0951-5960685(兼传真)
邮 件:zhangmz@nxdofcom.gov.cn。
附 件:1. 全区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表
2. 全区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联络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