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8
宁商发〔2016〕124号
五市商务局、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宁政办发〔2011〕101号)精神和要求,推进自治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将2016年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28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尽快落实。
一、支持方向
围绕“银川-迪拜”航线和“宁夏中亚”国际货运班列服务保障、功能提升、产业配套,重点支持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及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物流行业安全监管,以及自治区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运营和维护等方面。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发展国际物流。支持物流园区和企业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际物流网络布局,联通区内外国际物流通道。
(二)支持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推动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建设;支持实施骨干企业按照快递要求定制化建设包裹分拣中心、“仓储一体化”快件处理中心,开展全网推广020展销、信息平台、众创空间及配送服务,并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向快递与电商园区集聚,实现快递物流集聚、集约发展。
(三)支持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及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通过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集聚整合物流供需资源,为用户提供采购、交易、运作、跟踪、管理和结算等全流程服务,加强平台间互联互通,实现全国全网联网调度,线下线上同步整合;支持区内物流企业在农产品、快消品、家电、医药、化工等行业开展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托盘、周转箱、货架、RFID射频标签、信息管理系统、集装箱等方面的标准化推广工作。
(四)支持开展全区物流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支持区内物流企业购置终端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自治区公安厅开发的物流活动实名制系统软件,在验视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落实“物流活动验视制度和100%实名登记制”;支持区内品牌寄递企业配置X光安检机,落实“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
(五)支持自治区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运营和维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宁夏“商务云”系统中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营与维护。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根据2015年五市地区生产总值、物流企业数量、A级物流企业数量等综合因素,安排资金2550万元,支持五市以股权投入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其中:银川市1500万元,石嘴山市300万,吴忠、固原、中卫市各25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国际物流、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构建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强化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应用与推广。银川市重点支持西夏公铁物流城完善园区物流基础设施,提升报关报检服务水平,加强货源组织能力,为“宁夏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提供必要服务保障;重点支持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项目,由银川市选择当地国有投资公司作为第三方平台,采取股权投入的方式,按程序以招投标或评审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当地政府及国有投资公司须就投资期限、收益、退出机制等事项与实施企业进行合同约定,并就本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石嘴山市重点支持石嘴山国际物流园“一园两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区铁路物流运营实力,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二)开展全区物流行业安全监管。安排资金100万元,对购置自治区公安厅开发的物流活动实名制软件系统终端配套设备设施,并在验视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物流企业,按照终端设备设施购置费用及软件服务费的60%给予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对购置X光安检机的寄递、物流企业,按照购置费用的60%给予补贴。
(三)安排资金50万元,以政府采购方式,交由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行运营与维护。
五市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须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五市商务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物流业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准确把握支持方向和重点,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将本市拟确定实施方案和支持的项目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科学选择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积极做好项目的征集、筛选、评审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下达后,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2016〕313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切实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
附件:2016年现代物流业项目资金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