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2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称“广交会”)是中国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齐全、成交效果最好的国际贸易盛会,被誉为“中国第一展”,展览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广交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承办,每年召开两届。距今已召开了115届。每届分三期进行展出,第一期展出电子及家电、照明 、车辆及配件、化工产品、五金及工具、机械、建材、能源、进口展区;第二期展出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第三期展出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食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鞋、纺织服装、进口展区。
广交会按照“大会宏观指导,地方组团,行业协调,专业办展”的方针,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在全国设48个交易分团。各省市区企业按其所在行政区域参加所属交易团,并作为交易团成员参加广交会。宁夏交易团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负责宁夏所有企业的参会事宜。
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14年5月12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制定的参展企业资格标准,我区企业参展标准为: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申请参展展区的协调管理商会或外资协会会员资格。
(三)具有近三年海关统计的出口实绩。流通企业上年出口额达到40万美元;生产企业上年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其中,企业所申请展区的展位必须要有相应的出口实绩。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3.因违规转让或转租 (卖)广交会展位、涉嫌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被大会认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
1.展期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增设新能源展区;计算机及通讯产品与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展区。
第二期:增设宠物用品展区;取消土特产品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三、展位申请程序及申请时间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专设“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http://cantonfair.org.cn” 供参展商和采购商等浏览使用。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直接访问该网站易捷通进行申请。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规定的展位申请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6月15日,我区企业可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宁夏交易团,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品牌企业申请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属第115届广交会品牌企业,暂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申报第116届品牌展位,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宁夏交易团将根据《宁夏交易团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来进行展位分配并通知相关企业。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尽快通知本地区企业登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http://cantonfair.org.cn”中的“参展易捷通”提交展位申请。
联系人:刘小蕊 徐龙
电 话:0951-5055146 5053807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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