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25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2013年度全区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发展情况,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推动大型商业网点布局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社会购买力需求相协调,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大型商业网点调查的通知》(商办建函〔2014〕136号)要求,决定对全区大型商业网点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网点,包括5000-1万平方米、l万-5万平方米、5万-10万平方米、10万-30万平方米、30万平方米以上5种。
二、调查业态
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专业店及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以及商品交易市场。
三、调查内容
包括网点数量、建筑面积、营业面积、2013年营业额及外资情况5项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商业网点调查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据此建立大型商业网点数据库,为促进当地商贸流通业科学布局、有序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二)对购物中心包含大型商业网点如:百货店、生鲜超市等的情况,应当分别进行统计,但在汇总表中应统计在购物中心。
(三)对当地2013年度大型商业网点规划与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商业网点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四)梳理本地涉及商业网点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地方已出台的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以及相关地方标准文本。
(五)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填写《大型商业网点调查表》和《大型商业网点汇总表》,并将调查材料分别上报五市商务局及自治区商务厅。五市商务局负责审核汇总辖区调查情况。
上述材料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毕立萍
电子商务和信息中心 范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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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