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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8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口岸办、厅属事业单位:
    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目前时间已过半,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全区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宁商发〔2011〕350号)要求,请各单位对前一阶段“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安排,努力完成全区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请各单位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商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张  勇
    电  话:0951-5052956
    邮  箱:zhangy@nxdofcom.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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