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4
宁商通〔2020〕97号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6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30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3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复工复产以来,全国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反弹明显,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是受疫情影响后人们过得第一个长假,各类商贸促销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集中,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任务加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确保责任落地,加强对节日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商贸流通领域行业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二、突出节日特点,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物流、加油站、二手车及报废汽车拆解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气线路、电梯和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商业促销和商贸展览展销活动的安全管控,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场所的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狠抓安全生产应急建设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和人流车流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宣传和提示,切实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自治区商务厅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值守人员:
陈志伟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王金元 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处长
李道胜 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副处长
附 件:2020年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2020年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三)餐饮行业落实“杜绝浪费、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0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每个地级市抽查企业不少于10家。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
组 长:徐晓平 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陈志伟 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王金元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范自荣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杨文军 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三级调研员
赵 蓉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联络员:赵 蓉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第二检查组:固原市、中卫市
组 长:任 峰 商务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朱 东 商务厅物流促进处处长
郭向东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一级调研员
李道胜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贺 敏 商务厅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干部
联络员:李道胜 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协调所在地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二)请各组联络员与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检查有关事项。
(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