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宁商通〔202121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厉行节约意识贯穿于餐饮服务全过程,商务部等14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12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商务部14部门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1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312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