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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为做好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0届广交会)出口展组织筹备工作,根据“关于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15)要求,现就宁夏交易团(以下简称交易团)130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130届广交会拟于2021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如条件允许,将尽最大可能恢复实体展,线上线下融合办展。

二、展出内容

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附件1)

三、宁夏交易团展位情况

大会分配宁夏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布在电子电气产品,化工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大型机械及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日用陶瓷,餐厨用具,家具,家居装饰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工艺陶瓷,节日用品,礼品及赠品,玩具,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箱包,纺织原料面料,家用纺织品,男女装等展区。

四、线上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确认申请时间为426-520日。

五、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根据本企业出口商品结构,结合宁夏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布情况,对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规定的类别,认真选择拟申请的展区、展品,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在线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与宁夏进出口商会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130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2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0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交易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交易团书面申请、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交易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展位申请须提供材料:1.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3.有效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有效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5.有效的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6.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7.有效的境内外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8.有效期的专利与版权证书复印。9.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证书复印件;10.相关商()会会员、理事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报宁夏交易团审核。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六、展位申请填报要求

(一)受疫情影响,第130届广交会举办形式未定。实体展可能将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内贸外贸一体化为主,重点邀请境外机构/企业驻华代表、跨境电商、境内采购商(包括大型百货、连锁超市、各类采购企业等)。请务必填报参展需求。

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五)流通型企业仅限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达到2个或2个以上时,可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在线申请展位时,需一并提交《联营参展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联营单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

(六)130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商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企业一旦获得展位安排,其填报的企业及展品信息将被纳入广交会官方网站展展品查询系统供采购商搜索查询,不得再提出减少或退回展位。

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企业在完成网上登记后,于520前向宁夏进出口商会提交以上各类展位申报所需纸质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安排展位。如出现线上申请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情况,均不予审核。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申请参加。联系方式:商务厅贸易促进处刘慧,0951-5960716许杰,0951-5960717;宁夏进出口商会吴昊楠: 0951-8558905 。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10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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