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0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八五”普法深入有效实施,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30号)和《全区商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宁商发〔2021〕37号)有关要求,厅政策法规处对“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自治区商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处室(单位)法定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日常普法力度,确保“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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