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7
宁商办发〔2022〕10号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4号)要求,围绕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用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突出重点,强化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消费的信息公开。运行处、流通处、建设处、电商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商务领域制定出台的促进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的举措,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研究解决影响市场消费的“难点”“堵点”问题的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电商、物流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让更多企业和商家受益,促进消费恢复。
(二)加强涉及市场保供的信息公开。运行、建设、流通等处室要重点加大节假日、疫情防控等特殊期间市场保供稳价重要举措的公开力度,随时关注社会和网上舆论、市场运行态势,及时公开商贸流通统计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有关信息和市场保供稳价有关措施、储备肉投放等信息内容。畅通投诉反映渠道,根据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消除社会恐慌和群众焦虑。
(三)加强涉及投资的信息公开。区域处、招商引资局要创新形式,全方位、多渠道持续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会同信息中心对厅门户网站“投资宁夏”版块进行改版升级,全面优化各类投资信息、投资指南、招商载体内容。外资处、口岸处要强化外商投资指引、贸易便利化等服务类政策信息的公开,提升营商软实力。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年底前在厅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业务处室(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分管领域政策文件进行彻底清理,并提出继续执行、予以修订、宣布废止的明确意见,列出清单后交办公室汇总形成我厅现行政策文件总目录及文件库,政法处根据总目录确定的文件范围逐件提出法律、政策复核意见报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公布。完善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和发布工作机制,业务处室新出台政策类文件需先由政法处核定是否为规范性文件,厅办公室根据政法处核定意见落实好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宁商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五)加强商务领域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流通、建设、运行、电商、物流等处室要统筹用好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规范公开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随时关注餐饮、住宿、商超、电商、物流等领域疫情防控情况,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防止商务领域引发不实炒作。
二、突出质效,创新重要政策多元解读
(一)提升解读质量。各处室(单位)按照岗位职能,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要通过多种方式,关注、收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结合实际,确定有针对性的解读重点,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
(二)创新解读形式。各处室(单位)在解读政策时要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能听懂、能记住、能用上。
(三)强化咨询服务。办公室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商务厅信息平台、依申请公开等咨询服务平台管理,畅通反映渠道,及时受理、办理、答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各处室(单位)根据受理问题和实际工作,梳理群众问询频率高、关注范围广的有关内容,及时报厅办公室更新12345平台知识库商务领域内容。
(四)精准推送政策。各业务处室出台的社会公众和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重要政策文件,要通过组织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下基层”等活动形式定向推送政策,推动政策和解读材料个性化、主动化供给,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五)跟进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新问题,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逐项予以解答。
三、突出规范,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各处室(单位)要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各处室(单位)要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需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
(三)从严审核公开内容。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办公室、信息中心要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从严从紧审核发布内容,坚持24小时读网,确保信息发布导向正确、内容准确。
(四)强化公开平台服务。信息中心要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要求持续优化商务厅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年内实现无障碍浏览阅读。各处室(单位)常态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五)持续推动机关开放。办公室按期组织开展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有关处室(单位)要围绕公众关注领域,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持续推动机关开放。
(六)强化宣传推广。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各自领域政务公开典型经验,积极鼓励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发表,全面宣传宁夏商务领域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四、突出落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切实落实好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有关要求,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等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并充分预判可能产生的各类影响,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关注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二)务实工作作风。各处室(单位)要积极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主动帮助下级商务主管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全区范围内,不得与自治区委托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单位和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讲课、外包等同类服务或合作。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时,要严格审批,须报送厅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三)强化督查问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室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或不规范的处室(单位)予以通报,并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任务台账。办公室对照本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和落实时限,适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同时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事项及时督促落实。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 | 宁夏商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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