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厅广电局,自治区高级法院宁夏税务局银川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宁夏分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2140号)要求自治区商务厅定于20226月14开展宁夏“诚信兴商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你我共筑。

二、宣传内容

商务(经合)主管部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应行业的宣传活动,展示相关宣传内容。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26月149:30-11:30。

银川大阅城1号门前喷泉广场

四、参展单位

参展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厅广电局,宁夏税务局银川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宁夏分会

协办单位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

有关要求

)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标识统一、主题统一”要求部门制作2块宣传展板,银川市制作4块展板(展板2.4米,宽1.2米,离地面1米)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scjss.mofcom.gov.cn下载)请各部门(包括银川市)将本部门的电子版展板于6月10日前提交商务厅,由商务厅统一制作展板。参展部门可结合行业特点另行准备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二)广泛动员参与部门要广泛动员线上线下媒体、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宣传月相关活动活动当天请各单位通知所辖行业单位和企业统一悬挂“诚信兴商宣传月”标语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

(三)发掘宣传典型。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各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广泛发掘征集诚信兴商典型案例,收集“以信治企”“以信促企”等商贸流通企业典型案例,并择优向自治区商务部门推荐。

)落实防疫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线下宣传活动要做好防护措施,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资源,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做到防疫和宣传“两不误”。

)做好总结工作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总结报告及商贸流通企业典型案例电子版请于630前反馈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请各部门活动的人单(姓名、职务电话)61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7795107839@nx.gov.cn。

联系    0951-5960694  

邮  箱17795107839@nx.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202267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
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63 
宁ICP备05001183号-3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19号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