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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总工会,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展现广大货车司机风采,弘扬道路货运行业正能量,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七个部门制定的《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宁交办发〔2022〕21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开展“最美货车司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交通精神,发掘和宣传一批在战疫情、保畅通、促发展、守安全中涌现出的货车司机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提升广大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最美货车司机”评选活动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和自治区总工会联合主办,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总工会、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负责组织当地物流和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

三、推选标准和渠道

(一)基本条件。

所推选的货车司机应当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从事道路货运5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守法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无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2.诚信文明从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没有出现货物丢失、损坏以及送达时间滞后等现象;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有较强职业荣誉感,“信用交通”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专业技能良好。熟知道路货物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熟练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掌握基本的货物装卸保管、车辆维修、应急救助等常识。

4.践行社会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犯罪记录,未发生致人伤亡的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二)优先推荐。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货车司机,可优先予以推荐:

1.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

2.在物流保通保畅等工作中,承担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任务、参加公益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

4.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5.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的;

6.累积安全行驶里程长,完成货运订单量多者;

7.受到地方政府或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

(三)推荐渠道。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总工会、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负责组织当地物流和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全区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超过100名,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经审定后统一汇总报送至活动办公室。

四、活动安排

结合推选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货运供需对接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送政策”“送清凉”等系列宣传及关心关爱活动。推选宣传活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2023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遴选推荐阶段(2023年4月)。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总工会、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按照要求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做好候选人遴选、审核、推荐等工作,填写《2023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见附件2),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汇总,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二)宣传评审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活动将组织有关媒体开展跟车采访活动,深度挖掘候选人的典型事迹。通过相关媒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最美货车司机”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展示新时代货车司机的生活与工作状态。面向广大货车司机和各界群众,组织发动网络投票,推选“最美货车司机”10名、“最美货车司机提名人选”10名,其中“最美货车司机”获选人员将作为交通运输部“最美货车司机”评选活动推选人选。结合货车司机关注的话题,联合有关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等活动。

(三)联合发布阶段(2023年6月)。2023年6月中下旬,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自治区总工会共同推选“最美货车司机”名单,组织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在全行业广泛宣传最美货车司机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推动货车司机加入工会、提升广大货车司机职业荣誉感、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引导货车司机、道路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推选宣传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深入挖掘,严格考察。各相关单位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真正把安全文明、敬业奉献、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推选单位要对所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在其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广泛宣传,提升影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新媒体以及网络货运平台的宣传作用,切实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全社会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群体。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人:杨莉莉、段小强,电话:0951-6076709,60766970,6076574(传真)。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系人:郝雷,电话:0951-2967872。

自治区公安厅联系人:张平贵,电话0951-5688997

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霍文娟,电话:0951-5960706

自治区总工会联系人:曹剑,电话0951-2090052

附件1.2023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名额分配表

地区

推选人数

备注

银川市

25

各县(市、区)名额由各地级市统筹分配,不包括市辖区。

石嘴山市

10

吴忠市

15

固原市

20

中卫市

20

宁东

10

合计

100



附件2

2023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照片

民    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从业资格证号


准驾车型


驾    龄


从业年限


联 系 人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

包括安全守法驾驶、诚信文明从业、良好专业技能、践行社会主义美德等相关情况,应着重突出在重大工程、突发事件中的突出表现。文字材料篇幅在2000字以内,并有描述性题目(可另附文字、图片和视频材料)。

曾获奖励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1.各地“最美货车司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必须加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盖章。

2.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纸质推荐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报送电子版材料时,需附推荐表原件、司机照片及视频材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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